阿昌族是跨境而居的民族,中国境内的阿昌族主要居往在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陇川、梁河、芒市(潞西)、盈江、瑞丽、畹町等县(市)内,与傣族、景颇族、德昂族和汉族为邻。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阿昌族人口数为39555人,是中国人口较少民族之一。
据清王凤文《云龙记往》载,云龙“俄昌”人,自其首领早慨始传至元末,已有35代。早慨制定“铁印券”,规定酋长以长子继承,开始了世袭制。早慨以后十余世,“俄昌”人日益强盛,与金齿、僰国皆通商。元、明设云龙州,大量白族、汉族人民相继迁入,这里的“俄昌”人,部分西迁至腾冲一带,部分融合于白族、汉族中。今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和腾冲一带,元以前即有“莪昌”人居住,明正德《云南志》认为即唐代的“寻传”人。那时“寻传”人属南诏的镇西节度管辖,还过着“俗无丝纩”“散漫山中无君长”的原始生活。“寻传”人在发展过程中至元明时期已逐渐分化为阿昌族和景颇族中的一部分。
阿昌族聚居的户腊撒,明初属麓川宣慰使司。15世纪中叶,明将王骥三征麓川后,属陇川宣抚司。王骥分封其属官赖罗义和况本为把总,分别掌管户撒、腊撤,成为世袭领主。阿昌族人民从驻守边疆的汉族屯兵那里学会了耕种水田、打制铁器的技术,促进了阿昌族农业和手工业的分工,商品经济有了初步发展。
清初承袭了明代的土司制度。吴三桂把户腊撤地区改为“勋庄”。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废“勋庄”,仍归原先赖、况两家承袭。雍正二年(1724年),户腊撒地区归腾越州管辖。乾隆年间,南甸土司辖区的阿昌族,除了向傣族封建领主交纳贡税外,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农民沦为附近汉、傣地主的佃户。同时受封建领主、地主的双重剥削。民国时期,云南军阀在陇川、梁河等地建设治局,推行保甲制,但封建土司制度延至建国前夕,统治阿昌族达500余年之久。阿昌族每年除固定向土司交纳“三大款”(官租、大烟款、地基银子)外,各寨还负担专门的劳役。
古代汉文史籍中的“峨昌”“娥昌”“莪昌”或“阿昌”“萼昌”等,都是不同时期对阿昌族的称谓。现在的阿昌族名称,是在元代形成统一称号并开始确定下来的“阿昌”。大约在12世纪末(元世祖至元年间),史称阿昌族的祖先为“俄昌”;到13世纪初(元成宗大德年间),就以“阿昌”这一名称来称呼阿昌族的祖先。新中国成立后,根据本民族的意愿,统称为阿昌族。
阿昌族分布于云南省西部横断山脉的高黎贡山大支脉,澜沧江与怒江两大水系相互切割交错形成的冲击地带。气候湿润、土壤肥沃、物产丰富,勤劳的阿昌族先民充分利用周围的优越地域条件,广泛开采煤、锡。水稻之外,阿昌族还种植玉米、小麦、豆类、甘蔗、烟草、花生等农作物。
资料来源:
1.百度百科
2.中国民族网
3.中国民族文化网
4.图案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周年(1949-1999)民族大团结》纪念邮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