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唱文学是民间文学的样式之一,是说与唱结合的艺术形式。它是在民歌和民间故事发达的基础上产生的,而中国少数民族历来有能歌善舞的优良传统。这种传统对于说唱文学的产生与发展,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一些民族中出现的“琵琶歌”、“表演唱”、“壮采茶”等说唱文学形式,都与自己民族的这一传统有关。比如,侗族的说唱文学形式琵琶歌,侗语称“君”。它大约产生于元代,是一种讲唱结合、散韵相间的民间艺术。这种艺术形式就是在侗族的传统民歌、念词和民间故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西北各民族中,广泛流传着“表演唱”的形式。象维吾尔族的《十二木卡姆》、哈萨克族的“阿肯”、撒拉族的《撒赫稀》、裕固族的《黄黛婵》等,都是这种表演唱形式的代表。这种亦歌亦舞,外加表演的艺术形式,很明显是来自这些民族的传统歌舞形式。当然,这种表演唱形式与歌舞形式已经有了很大的区别,歌舞只是一般的表演,重在舞;而表演唱所要演唱的则是一个完整的故事,重在故事。壮族的采茶调,也是一种边舞边唱边说的说唱文学形式。表演时,一人扮“茶公”,八女扮“茶娘”,手拿彩扇,腰扎红绸,一边歌舞、一边说唱,气氛十分热烈。这种又说又唱,又歌又舞的说唱艺术形式,是我国少数民族说唱文学的独特形式,也是他们民族歌舞传统的具体表现。
中国少数民族说唱文学的产生,与民族的宗教信仰也有一定的关系。这种关系主要反映在原始宗教信仰中的神歌对说唱文学的影响。北方民族,即阿尔泰语系民族几乎毫无例外地信仰萨满教;南方的许多民族有原始宗教傩的信仰。这种原始宗教信仰在这些民族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而萨满神歌、师公调等原始宗教歌舞,对这些民族的说唱文学也有很大的影响。比如,在满族说唱文学中,子弟书是很有影响的说唱形式。我们可以发现,有一些音乐素材就是来自满族传统的萨满神歌。师公调是壮族民间说唱文学样式之一,源于自己民族传统的宗教信仰。师公是原始宗教仪式中的主持人。他在主持宗教仪式中,总要唱上几段或几个唱本,以便求神免灾。人们在娱乐休息的节日及空闲时间,师公就唱上几段,供人消遣。长此以往,这种纯宗教的曲调就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壮族说唱文学形式。
中国少数民族说唱文学的内容比较丰富。它从各个方面,反映出了千百年来我国各民族的社会生活及风土人情,说出了各民族人民对自己民族英雄及故乡的热爱,唱出了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说唱文学在我国各民族中广为流传,在满族、蒙古族、赫哲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撒拉族、锡伯族、裕固族、柯尔克孜族、壮族、侗族、布依族、苗族、土家族、白族等民族中,都有许多优秀的篇章。其中,满族的子弟书、蒙古族的好来宝、维吾尔族的表演唱、赫哲族的伊玛堪、鄂伦春族的摩苏昆、壮族的师公调、侗族的琵琶歌、白族的大本曲、苗族的理词、瑶族的石牌话等,都是少数民族说唱文学的代表。从说唱文学的表演形式上看,中国少数民族说唱文学可以分成三大类,即以满族子弟书、 蒙古族好来宝和维吾尔族表演唱为代表的演唱形式;以壮族师公调、 侗族琵琶歌、 白族大本曲、 赫哲族伊玛堪和鄂伦春族摩苏昆为代表的说唱形式;以及以苗族理词和瑶族石牌话为代表的说词形式。